商品價格規範


國際酒類批發網開放平臺商品價格規範
 
.定義
1.1國際酒類批發網價:用戶在國際酒類批發網平臺上購買商品的日常售價。
   促銷價:用戶購買活動商品前臺展示的價格,促銷價格必须低於國際酒類批發網價格。
1.2 價格欺詐:商家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用戶或者其他商家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1.3 降價銷售商品的原價:指商家在本次降價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七日內沒有交易價格,以本次降價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1.4 虛假優惠折價:指商家標示的價格等於或者高於本次優惠折價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
1.5 價格承諾:指商家以商業廣告、產品說明、銷售推介、實物樣品或者通知、聲明、店鋪告示等筦道,對商品或者服務價格所作的具體承諾。
1.6 SKU:全稱為 stockkeepingunit,是保存庫存控制的最小可用組織。針對電商而言,指一款商品,每款都有出現一個SKU,便於電商品牌識別商品,一款商品多年份,則是有多個SKU,例:五糧液500ml,有2001年、2005年,則SKU編碼也不相同,如相同則會出現混淆,發錯貨。
 
.定價標準
2.1國際酒類批發網價定價標準:
2.1.1 國際酒類批發網價應小於等於專櫃價(或建議零售價),價格需為正常區間,符合國家發改委對此類商品的價格認證;
2.1.2 同樣商品或服務的國際酒類批發網價不得高於該品牌的線下實體店的正常售價;
2.1.3 同樣商品或服務的國際酒類批發網價不得高於該品牌在其官網或其自身的電子商務平臺的正常售價。
2.1.4針對同一商家所銷售同一商品或服務的國際酒類批發網價不得高於其在其他B2C平臺(自主式、開放式)的正常售價。
 
.商品價格規範
3.1  商品價格真實準確描述,單品及專題活動價格描述必須符合邏輯,售價一律以國際酒類批發網前端頁面展示出來的國際酒類批發網價為准。單個商品資訊有標識價格,點擊進入商品詳情頁後國際酒類批發網價應與標識價格一致。商品的運費不得違背市場規律和所屬行業標準,不得出現(但不限於)此類情形:啤酒一瓶,國際酒類批發網1元,運費100元。
3.2  商品價格不得出現虛構原價、虛假促銷、錯誤標注等情形;單品及專題活動價格描述不得混淆國際酒類批發網價、促銷價、折扣等資訊。
3.3  促銷標籤為折扣促銷,實際的商品售價也應為本次降價前七日內在國際酒類批發網平臺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的折扣比例(如前七日內沒有交易價格,以本次降價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為准計算實際的商品售價)。
3.4  參加國際酒類批發網開放平臺的促銷活動前,商家對店鋪商品價格不得隨意上調,市場價格浮動情形除外,但需以國際酒類批發網核實情况為准。如商家違反本條規定,國際酒類批發網有權利限制商家參加平臺活動。
 
.禁止價格違法行為
4.1商家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禁止價格欺詐行为的规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市場規律,確保可以提供任一價格的合法依據或可供比較的出處。不得出現任何欺騙性價格表示以及涉嫌價格欺詐的行为: 
4.1.1違法標價行為,包含但不限於:
1)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並以此為手段誘騙用戶購買的;
2)同一商家的同一商品或服務,重複出現兩個不同標價的SKU,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的;
3)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
4)標示的出廠價、批發價、特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
5)降價銷售所標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務,其折扣幅度與實際不符的;
6)銷售處理商品時,不標示處理品和處理品價格的;
7)採取價外饋贈管道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的;
8)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帶有價格附加條件時,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的;
9)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
 4.1.2違法價格手段,包含但不限於:
1)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
2)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價格承諾,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3)謊稱銷售價格高於或者低於其他商家的銷售價格,誘騙用戶與其進行交易的;
4)採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數量或者質量與價格不符的;
5)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謊稱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
6)其他價格欺詐手段。
 4.2  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下列情形除外:
1)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的商品;
2)季節性降價;
3)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
 4.3  商家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1)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管道進行有獎銷售;
2)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3)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
 4.4  經營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商品的商家,需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不得改動或者超出浮動幅度。
 
.禁止價格作弊的行為
5.1利用SKU低價引流;
5.2以非常規的數量組織發佈商品;
指將商品的正常規格進行折開後發佈,如:酒水的正常規格以""為組織,但商家折開後以"毫升"為組織進行銷售;
5.3商品郵費偏離實際價格;
發佈實物商品時商品的郵費價格遠遠超過其商品價格,並且不符合郵費行業標準;或虛擬物品有郵費。
案例1:一款酒水商品價格設定為2元,郵費價格設定為53元。
 
.價格監控及處理
6.1  國際酒類批發網將根據商家商品所屬不同類目,每日對商家全部或部分商品的國際酒類批發網價進行跨平臺或市場比價,對違反本規範的商品進行整改及規範;
6.2  國際酒類批發網發現商品價格不合規範時,有權要求商家在2小時內糾正完畢(含系統緩存時間,最終以前臺顯示為准),超過2小時未糾正的,國際酒類批發網有權直接將相應違規商品下架,要求商家進行整改,整改後經國際酒類批發網稽覈可重新上架銷售;
6.3  國際酒類批發網會不定時對商家店鋪商品標注的國際酒類批發網價進行抽查監督,如發現價格標注違規,將依據《國際酒類批發網開放平臺商家積分管理規則》進行處理,商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附則
7.1 本管理規則於2024101日起試行,於20241201日起生效。
7.2 國際酒類批發網開放平臺商家的行為,發生在本規範生效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則;發生在本規範生效之日(含當日)以後的,適用本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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